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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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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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12片*2板*3盒 |
5g:0.05g |
生产企业 |
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辰欣佛都药业(汶上)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13049 |
国药准字H2005705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在用药部位出现发红、发痒或蛰刺感,但很少因此停药。注意:这些症状必须要与那些极少发生但必须停药的过敏反应相区别。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特比萘芬或乳剂中任何型剂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地锦草、司卡摩尼亚脂、诃子肉、芦荟、毛诃子肉、西青果。 |
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类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