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3g*12片*2板*3盒 |
复方 |
生产企业 |
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13049 |
国药准字H5202077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头癣、甲癣。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外用。每晚1次涂搽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地锦草、司卡摩尼亚脂、诃子肉、芦荟、毛诃子肉、西青果。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五倍子提取物50毫克、薄荷油0.015毫升、苯甲酸30毫克、水杨酸40毫克、β-萘酚15毫克、苯酚0.011毫升、甘油0.1毫升。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本品为搽剂。 |
注意事项 |
用药期间勿饮酒及吸烟,禁食刺激性食物。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5.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