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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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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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1g*12片*3板 |
每粒装0.3g |
生产企业 |
西安阿房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三峡云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259 |
国药准字Z2007001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及败血,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银屑病、过敏性皮炎、带状疱疹、痤疮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应按推荐剂量服用。 2.当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应用。 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地锦草、诃子肉、毛诃子肉、司卡摩尼亚脂、 芦荟、西青果。辅料为淀粉、胃溶型薄膜包衣预混剂。 |
地锦草、诃子肉、毛诃子肉、司卡摩尼亚脂、芦荟、西青果。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小蜜丸;气香,味凉、微辛。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绿色的粉末及颗粒;气特异、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患有慢性腹泻、痢疾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大便次数增多及经常腹泻,里急后重,脓血便。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肝生化指标异常者或有肝病史者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11.溃疡病患者、体弱者慎用。 1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13.服药期间出现每日腹泻四次以上的应减量或停药。 1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1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百癣夏塔热胶囊。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服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服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百癣夏塔热胶囊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