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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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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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1g*12片*3板 |
每片重0.4g |
生产企业 |
西安阿房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银朵兰维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3259 |
国药准字Z2004321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消肿止痒。本品主要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应按推荐剂量服用。 2.当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止应用。 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
成分 |
地锦草、诃子肉、毛诃子肉、司卡摩尼亚脂、 芦荟、西青果。辅料为淀粉、胃溶型薄膜包衣预混剂。 |
主要成份是地锦草,诃子肉,毛诃子肉,司卡摩尼亚脂,芦荟,西青果 。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的小蜜丸;气香,味凉、微辛。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患有慢性腹泻、痢疾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大便次数增多及经常腹泻,里急后重,脓血便。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肝生化指标异常者或有肝病史者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11.溃疡病患者、体弱者慎用。 12.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13.服药期间出现每日腹泻四次以上的应减量或停药。 1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1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
1. 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 患有慢性腹泻,痢疾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大便次数增多及经常腹泻,里急后重,脓血便。 3.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