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梅止咳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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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百梅止咳颗粒

驱风油

规格

每袋装10g

56ml/瓶
生产企业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梁介福(广东)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2016

国药准字Z44023798
说明
适应症

祛痰止咳。用于伤风咳嗽痰多。

祛风止痛,芳香通窍。用于伤风喷嚏,鼻塞头痛,舟车晕浪,跌打扭伤,肌肉酸痛,蚊虫叮咬。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外用,涂擦患处。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溃疡病患者禁用。

1. 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眼睛、口腔、皮肤破损处忌用。

成分

百部,岗梅,桑白皮,东风桔,枇杷叶,陈皮,甘草,薄荷油,氯化铵,辅料为蔗糖

薄荷油、樟脑油、水杨酸甲酯。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咸。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油状液体;有特臭。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伤风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咽痒,咯痰不爽,鼻流清涕,头痛,恶风。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8.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使用本品时切勿触及眼睛、口腔等黏膜,皮肤破损处忌用。 3.儿童、孕妇及年老体弱者慎用。 4.涂布部位如有明显灼热感或瘙痒、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