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梅止咳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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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百梅止咳颗粒

咳喘宁颗粒

规格

每袋装10g

15g*6袋
生产企业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双龙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2016

国药准字Z20054388
说明
适应症

祛痰止咳。用于伤风咳嗽痰多。

本品止咳化痰。用于伤风咳嗽。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溃疡病患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百部,岗梅,桑白皮,东风桔,枇杷叶,陈皮,甘草,薄荷油,氯化铵,辅料为蔗糖

桂枝、龙骨、白芍、生姜、大枣、炙甘草、牡蛎、黄连、法半夏、瓜蒌皮、炒苦杏仁。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咸。

本品为棕黄色或黄棕色颗粒;味甜而苦。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伤风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咽痒,咯痰不爽,鼻流清涕,头痛,恶风。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8.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 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头痛,肢体酸痛,恶寒发热。

3. 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 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6. 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7.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