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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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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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15g*6块 |
生产企业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3177 |
国药准字Z45020182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痰止咳。用于伤风咳嗽痰多。 |
散风寒,发微汗。用于伤风流涕,咳嗽头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次。温水冲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溃疡病患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百部,岗梅,桑白皮,东风桔,枇杷叶,陈皮,甘草,薄荷油,氯化铵,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人工牛黄。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咸。 |
本品为米黄色至浅棕色的长方形块;气微香,味甜、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伤风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咽痒,咯痰不爽,鼻流清涕,头痛,恶风。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8.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