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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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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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每100丸重10g |
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恒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170 |
国药准字Z22024451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瘀消肿,止血止痛,用于刀枪伤,跌打损伤,月经不调,经痛经闭,慢性胃痛及关节疼痛。 |
温肾健脾,活血调经。用于脾肾阳虚、瘀血阻滞所致的月经不调、闭经、痛经、不孕,症见月经后错、经水量少、有血块、行经小腹冷痛、经水日久不行、久不受孕、腰膝冷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每隔四小时服1次或遵医嘱。重伤者,先服保险子1粒再服药粉。凡出血之伤,用开水调服;未出血之伤,用白酒调服。 |
口服,一次5g,一日2次,自月经周期第五天起连服20天;无周期者每月连服20天,连服三个月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仅个别患者服用后略有胃部不适或刺喉感,多喝开水或以甘草红糖煨水服,停药后即消失。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阴虚火旺.月经量过多者不宜服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三七、滇草乌(制)、金铁锁、重楼。 |
鹿茸(去毛)、淫羊藿(炙)、黄芪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白色至淡棕黄色的粉末;气微、味苦、微麻、有刺喉感。保险子为暗红色的球形或类球形水丸;味苦、刺喉。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服药后1日内忌食蚕豆、鱼类及酸、冷等物。 |
1、阴虚火旺.月经量过多者不宜服用。 2、尚无本药品对子代安全性研究资料。请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