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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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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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每袋装2.5g(无蔗糖) |
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170 |
国药准字Z20083350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瘀消肿,止血止痛,用于刀枪伤,跌打损伤,月经不调,经痛经闭,慢性胃痛及关节疼痛。 |
清热解毒,燥湿止带,祛瘀止痛。用于湿热瘀滞所致带下病、月经不调,症见带下量多、色黄质稠、小腹隐痛、腰骶酸痛、经行腹痛;慢性盆腔炎、附件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每隔四小时服1次或遵医嘱。重伤者,先服保险子1粒再服药粉。凡出血之伤,用开水调服;未出血之伤,用白酒调服。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7天为一疗程,必要时可连服2~3个疗程,每疗程之间停药3天。 |
副作用 |
仅个别患者服用后略有胃部不适或刺喉感,多喝开水或以甘草红糖煨水服,停药后即消失。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三七、滇草乌(制)、金铁锁、重楼。 |
一点红、白花蛇舌草、地桃花、白背叶根、鸡血藤、桃金娘根、菥蓂。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白色至淡棕黄色的粉末;气微、味苦、微麻、有刺喉感。保险子为暗红色的球形或类球形水丸;味苦、刺喉。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微苦(无蔗糖)。 |
注意事项 |
服药后1日内忌食蚕豆、鱼类及酸、冷等物。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妇女经期、哺乳期慎用。月经过多者慎用。3.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带下清稀者不宜选用。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