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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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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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0.25g |
生产企业 |
湖南健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912 |
国药准字H2008029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 |
适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及各种轻、中度疼痛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5克,一日1~3次。 |
饭后口服。本品使用时将其加入适量水中,搅拌均匀分散后服用,也可直接用水送服。成人每日二次,每次0.25~0.5g(1~2片),或遵医嘱。每日维持量不应超过1.5g。 |
副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可见恶心、消化不良、胃肠痛、便秘和腹泻,偶见皮疹、头痛、呕吐、眩晕、嗜睡、气胀、耳鸣、失眠、水肿、鼻炎、短暂视觉障碍等反应。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对乙酰水杨酸过敏、妊娠和哺乳妇女、心功能不全、严重肝、肾功能损害、高血压或有体液潴留倾向的病人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水杨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二氟尼柳。 |
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6.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 |
1.出血时间延长倾向者和有消化道疾病史患者慎用。 2.肝、肾功能不良病人应用本品时,应使用较低剂量,并严密观察,以避免药物蓄积进一步损害肾功能。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