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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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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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60ml |
生产企业 |
湖南健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912 |
国药准字H3602206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 |
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5克,一日1~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详见说明书。 |
副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水杨胺。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为对乙酰氨基酚32mg。 |
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着色的澄清液体,具有芳香气,味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6.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