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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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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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 |
每袋装5g |
生产企业 |
西安科力药业有限公司 |
清华德人西安幸福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2884 |
国药准字Z1999105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神经痛。 |
温阳散风,益气活血,消肿止痛。用于阳虚寒湿型颈椎及膝关节增生性关节炎。症见:局部骨节疼痛,屈伸不利,麻木或肿胀,遇热则减,畏寒肢冷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0.5克,一日1~3次。 |
语音 口服,一次5g,一日3次,饭后服。疗程3个月;如需继续治疗,必须停药一个月后遵医嘱服用。 |
副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服药后少数可见胃脘不舒,停药后即可自行消除。 |
禁忌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有出血倾向者,阴虚内热者禁用。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乙水杨胺。 |
附子(制)、制川乌、肉桂、党参、当归、白芍(炒)、淫羊藿、乳香(制)。 |
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3.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6.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 |
1.服药期间注意血压变化。 2.高血压,严重消化道疾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