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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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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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0.5g |
0.001 |
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370 |
国药准字H1999925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抗过敏药物,适用于慢性湿疹及神经经性皮炎。 |
用于过敏性及炎症性鼻充血、急慢性鼻炎。 |
用法用量 |
用温水清洗患处后,局部外用, 每日3次,每次用量按皮损大小调整,常用量每次涂敷软膏0.25-2g,慢性湿疹4周为一疗程,神经性皮炎2周为一疗程,可连续2个疗程,或遵医嘱。 |
滴鼻。专用于成人,一次每鼻孔2~3滴 |
副作用 |
可有下列反应: 1.局部反应,如痒、红,灼热、脱屑等。 2.接触性皮炎等过敏反应,表现为红斑、湿疹、水疱、瘙痒增加等。 3.临床研究中个别病例出现血小板下降,与本品的关系尚不明确。 |
1、滴药过频易致反跳性鼻充血,久用可致药物性鼻炎。 2、少数人有轻微烧灼感、针刺感、鼻黏膜干燥以及头痛、头晕、心率加快等反应。 3、罕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乙氧苯柳胺。 |
本品每瓶含盐酸萘甲唑啉8毫克。辅料为:硼砂、硼酸、依地酸二钠、硫柳汞。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本品为无色的澄清液体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若发生接触性皮炎应立即停药,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2.用药后忌用肥皂水洗患处; 3.用药期间禁食辛、辣等刺激性食物。 |
1、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用药间隔不少于4~6小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 2、本品仅供滴鼻,切忌口服。 3、孕妇、高血压、冠心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 4、使用后应拧紧瓶盖,防止污染。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