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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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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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0.5g |
10ml:0.1g |
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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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370 |
HC20181013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抗过敏药物,适用于慢性湿疹及神经经性皮炎。 |
治疗季节性鼻炎,常年性过敏性鼻炎以及非鼻部症状眼结膜炎,过敏引起的瘙痒和荨麻疹症状 |
用法用量 |
用温水清洗患处后,局部外用, 每日3次,每次用量按皮损大小调整,常用量每次涂敷软膏0.25-2g,慢性湿疹4周为一疗程,神经性皮炎2周为一疗程,可连续2个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或6岁以上儿童,每次1ml,一天一次。或遵医嘱。如出现不良反应,可改为早晚各0.5ml。对于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可用于2至6岁儿童,每次0.5ml,每日一次;或每次0.25ml,每日两次。 |
副作用 |
可有下列反应: 1.局部反应,如痒、红,灼热、脱屑等。 2.接触性皮炎等过敏反应,表现为红斑、湿疹、水疱、瘙痒增加等。 3.临床研究中个别病例出现血小板下降,与本品的关系尚不明确。 |
偶有报告病人有轻微和不良反应。如头痛、头晕、困倦、嗜睡、激动、口干、肠胃不适。在测定精神运动功能的客观实验中,本品对镇静的影响和安慰剂相似。稀有报道过敏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禁用于对本品的任何成分过敏者。 2.禁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肌肝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乙氧苯柳胺。 |
分子量:C21H25ClN2O3?2HCl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清液体,味甜略苦。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若发生接触性皮炎应立即停药,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2.用药后忌用肥皂水洗患处; 3.用药期间禁食辛、辣等刺激性食物。 |
1.肾功能损害者应减半量。 2.酒后避免使用。 3.司机、操作机器或高空作业人员慎用。 4.药物过量的症状,在成人可表现为嗜睡,儿童可表现为激动。本药无特效拮抗剂,严重超量患者应立即洗胃,采用支持疗法,并长期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