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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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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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0.5g |
0.75mg*100片/瓶 |
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370 |
国药准字H3302082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抗过敏药物,适用于慢性湿疹及神经经性皮炎。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类,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此外,本药还用于某些肾上腺皮质疾病的诊断一地塞米松抑制试验。 |
用法用量 |
用温水清洗患处后,局部外用, 每日3次,每次用量按皮损大小调整,常用量每次涂敷软膏0.25-2g,慢性湿疹4周为一疗程,神经性皮炎2周为一疗程,可连续2个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开始剂量为一次0.75-3.00mg(1-4片),一日2一4次,维持量约一日0.75mg(11片),视病情而定。 |
副作用 |
可有下列反应: 1.局部反应,如痒、红,灼热、脱屑等。 2.接触性皮炎等过敏反应,表现为红斑、湿疹、水疱、瘙痒增加等。 3.临床研究中个别病例出现血小板下降,与本品的关系尚不明确。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乙氧苯柳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的塞米松。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若发生接触性皮炎应立即停药,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2.用药后忌用肥皂水洗患处; 3.用药期间禁食辛、辣等刺激性食物。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4.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