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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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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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5粒/瓶 |
每片重0.5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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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219 |
国药准字Z51020792 |
说明 | ||
适应症 |
开郁消食,暧胃。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胃脘冷痛,满闷嗳气,腹胀泄泻。 |
开胃健脾。用于脾胃虚弱、身体羸瘦、食欲不振、大便稀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粒,一日1~3次。 |
嚼服,一次2~3片,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石榴皮、红花、豆蔻、肉桂、荜茇。 |
党参、茯苓、山药、莲子、白扁豆(炒)、薏苡仁(炒)、芡实(炒)、白术(炒)、陈皮、冬瓜子(炒)、鸡内金,甘草(蜜炙)。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或黄棕色的水丸;气香,味酸、辛、微涩。 |
本品为灰褐色的片;气香,味甘。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孕妇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便溏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