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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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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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丸重2g |
0.35g*36粒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千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217 |
国药准字Z61021289 |
说明 | ||
适应症 |
开郁消食,暧胃。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胃脘冷痛,满闷嗳气,腹胀泄泻。 |
本品的功效是益气养血,化痰降浊。用于气血亏虚,痰浊内蕴,面色萎黄,头晕头昏,四肢倦怠,食欲不振;病后体虚,贫血,营养不良属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粒,一日1~3次。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石榴皮、红花、豆蔻、肉桂、荜茇。 |
本品主要成分为螺旋藻。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或黄棕色的水丸;气香,味酸、辛、微涩。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深绿色粉末;味甜、微咸,有特异香气。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前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