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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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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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丸重2g |
0.31g*60片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四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217 |
国药准字Z23020121 |
说明 | ||
适应症 |
开郁消食,暧胃。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胃脘冷痛,满闷嗳气,腹胀泄泻。 |
补肾健脾,养心安神。用于脾肾两虚,心神失养引起的心悸失眠,食欲不振,神疲乏力,尿频,神经衰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粒,一日1~3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滴用后偶有短暂轻微的烧灼感,眼睑粘着及/或视力模糊,极少发生过敏反应 |
禁忌 |
孕妇禁用。 |
阴虚火旺者禁用。 |
成分 |
石榴皮、红花、豆蔻、肉桂、荜茇。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A棕榈酸酯10mg/g(1000IU),聚羟乙烯(carbopo)980 3.5mg/g。保存剂为盐溴棕三甲铵0.1mg/g。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或黄棕色的水丸;气香,味酸、辛、微涩。 |
本品为乳白色的无可见颗粒的凝胶。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油腻食物。2.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未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