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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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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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g |
100片 ( 糖衣) |
生产企业 |
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1041 |
国药准字Z2001321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肝利胆,利湿解毒。用于肝胆湿热引起的黄疸(或无黄疸)、发烧(或低烧)口干苦或口黏臭,厌油,胃肠不适,舌质红,舌苔厚腻,脉弦滑数等;急慢性病毒性乙型肝炎初期或活动期、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见上述证候者。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虎杖、茵陈、北豆根、白花蛇舌草、拳参、白茅根、茜草、淫羊藿、土茯苓、甘草、蚕砂、野菊花、橘红。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粉末;味微甜,微苦涩。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褐色或褐绿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脾虚便泄者慎用或减量服用。忌烟酒、油腻 |
1.非肝胆湿热证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 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