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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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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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0g |
0.1g*6s |
生产企业 |
西藏林芝宇拓藏药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云门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219 |
国药准字H20030252 |
说明 | ||
适应症 |
发汗,消炎,止痛,平黄水,活血通络。用于痹病即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痛风、偏瘫、皮肤病、妇女产后疾病等。 |
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制性脊柱炎、风湿性关节炎、慢性多发性关节炎、迸行性骨关节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症状治疗。 |
用法用量 |
将上述粗粉煎汤倒入浴盆,并根据病情,配好加味药,与主药同时注入浴盆。水温40℃,浸泡全身或患病部位,每日2次,每次15~20分钟,浴后卧热炕发汗。浴疗3个疗程,每个疗程7日。 |
成人每日两次每次1粒(100mg)或遵医嘱。每日推荐最大剂量为4粒;具有轻、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应减少用药剂量,推荐初始剂量为每天1粒(l0Omg)具有轻、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应慎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主要出现胃肠道不良反应(消化不良、腹痛、恶心和腹泻,最常见的是消化不良和腹痛。 |
禁忌 |
高血压、心脏病、高烧及妇女行经期禁浴。 |
1、已知对醋氯芬酸以及其他非甾体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病人服用作用机理类似的药物(如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引起哮喘、支气管痉挛、急性鼻炎或荨麻疹或已知对抗炎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患有严重心衰、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患有或者怀疑患有胃、十二指肠溃疡或者胃、十二指肠溃疡复发史的患者,胃肠道出血或其它出血或凝血障碍患者禁用。4、妊娠后三个月期间孕妇禁用。 |
成分 |
刺柏、烈香杜鹃、大籽蒿、麻黄、水柏枝。 |
醋氯芬酸。 |
性状 |
本品为褐棕色汤散剂;气香。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性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禁止房事,禁食生冷、变质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脑血管出血、溃疡性结肠炎、Crolns病、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卟啉病及造血和凝血障碍病史者应慎用或在密切监控下使用。2、轻、中度肝、肾、心功能不全者以及有体液潴留倾向的患者应慎用,这些患者使用NSAIDS,可导致肾功能衰竭和体液潴留,用利尿药治疗或其它同样有低血容量危险的患者也应慎用。3、在治疗期间,很多时候患者无前兆症状或明显的病史,结果出现严重的胃肠出血和/或穿孔。4、老年患者可能造成肾、心血管和肝功能损害。长期使用NSAIDS治疗的患者应经常检查以作预防(如: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