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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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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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相当于原药材0.5g) |
每丸重9g |
生产企业 |
通化和平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464 |
国药准字Z22021905 |
说明 | ||
适应症 |
行气止痛,通经活络,祛瘀散结,开窍辟秽。用于因气滞血瘀所致的胸胁痛,胃脘痛,痛经,腹痛,亦可用于扭挫伤。 |
温中行气,健胃消食。用于寒郁气滞或饮食所至的消化不良,恶心呕吐,嗳气吞酸,胀满,胃脘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痛时服用。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
孕妇忌服。 |
成分 |
五灵脂、蒲黄、冰片。辅料无。 |
豆蔻、草豆蔻、砂仁、广藿香、木香、陈皮、青皮、枳壳(炒)、白术(炒)、高良姜、槟榔、山楂(去核)等20味。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粉末;有冰片香气,味甘、凉。 |
本品为棕黑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辛、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消化道溃疡出血,主要表现为大便稀呈黑色。3.孕妇及妇女月经量多者不宜服用。4.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减轻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哺乳期妇女慎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