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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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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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相当于原药材0.5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539 |
国药准字Z41020563 |
说明 | ||
适应症 |
行气止痛,通经活络,祛瘀散结,开窍辟秽。用于因气滞血瘀所致的胸胁痛,胃脘痛,痛经,腹痛,亦可用于扭挫伤。 |
活血行气,化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痛经。症见:月经期小腹胀痛拒按,经血不畅,血色紫黯成块,乳房胀痛,腰部酸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痛时服用。 |
从月经前二天开始,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连服7天。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月经过多者忌服。 |
成分 |
五灵脂、蒲黄、冰片。辅料为空心胶囊。 |
益母草、当归、川芎、木香;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粉末;有冰片香气,味甘、凉。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液体;味甜、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消化道溃疡出血,主要表现为大便稀呈黑色。 3.孕妇及妇女月经量多者不宜服用。 4.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3.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5.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