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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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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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6g |
12片 |
生产企业 |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149 |
国药准字H1402328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散风止痛。用于外感风邪引起的怕风发热,偏正头痛,鼻塞,牙疼。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白芷﹑薄荷﹑川芎﹑防风﹑甘草﹑藁本﹑黄连﹑黄芩﹑荆芥穗﹑桔梗﹑菊花﹑连翘﹑蔓荆子﹑羌活﹑栀子。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淡黄色圆形片,味苦。 |
注意事项 |
1.体虚者慎用。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5.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