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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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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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50粒重3g |
10gx50袋 |
生产企业 | 河北长天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2503 |
国药准字H1302352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散风止痛。用于外感风邪引起的怕风发热,偏正头痛,鼻塞,牙疼。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打喷嚏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4.青光眼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白芷﹑薄荷﹑川芎﹑防风﹑甘草﹑藁本﹑黄连﹑黄芩﹑荆芥穗﹑桔梗﹑菊花﹑连翘﹑蔓荆子﹑羌活﹑栀子。 |
本品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辅料为:蔗糖,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可溶性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体虚者慎用。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内慎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