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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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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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ml |
250g |
生产企业 |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0582 |
国药准字Z45021860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表,祛温,和中。用于腹痛吐泻,噎食嗳酸,恶心呕吐,肠胃不适,消化不良,晕车船,(舟车晕浪)四时感冒,发热头痛。 |
调经养血,化瘀生新。用于血瘀气滞引起的月经不调,行经腹痛,量少色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1-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钩藤、薄荷、蒺藜、白芷、木香、广东神曲、菊花、广藿香、苍术、茯苓、厚朴、化橘红、天花粉、薏苡仁、葛根、稻芽。辅料为蔗糖、聚山梨酯80。 |
益母草。辅料为红糖。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甘、微辛、苦。 |
本品为棕黑色稠厚的半流体;气微,味苦、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急性肠道传染病之剧烈恶心、呕吐、水泻不止。 3.吞咽食物有噎感者,尽早到医院诊治。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哺乳期妇女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禁用。 2.忌食生冷食物。 3.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最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7.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