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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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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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25mg,盐酸伪麻黄碱30m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龙生北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2187 |
国药准字H1095006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散风止痛。用于外感风邪引起的怕风发热,偏正头痛,鼻塞,牙疼。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或四肢酸痛、鼻塞、流鼻涕、打喷嚏、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失眠、心悸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白芷﹑薄荷﹑川芎﹑防风﹑甘草﹑藁本﹑黄连﹑黄芩﹑荆芥穗﹑桔梗﹑菊花﹑连翘﹑蔓荆子﹑羌活﹑栀子。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325毫克,盐酸伪麻黄碱30毫克。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白色片或白色囊形薄膜衣片。 |
注意事项 |
1.体虚者慎用。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肺气肿等肺部疾病引起的呼吸困难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7.运动员慎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