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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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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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10袋/盒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2187 |
国药准字H1302414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散风止痛。用于外感风邪引起的怕风发热,偏正头痛,鼻塞,牙疼。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温水冲服。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袋)一日次数 1~3 10~15 0.5~1 3 4~6 16~21 1~1.5 3 7~9 22~27 1.5~2 3 10~12 28~32 2~2.5 3。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白芷﹑薄荷﹑川芎﹑防风﹑甘草﹑藁本﹑黄连﹑黄芩﹑荆芥穗﹑桔梗﹑菊花﹑连翘﹑蔓荆子﹑羌活﹑栀子。 |
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0.125克,人工牛黄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白色、淡白色、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体虚者慎用。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