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重9g |
10.5g*10瓶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2187 |
国药准字Z1102085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散风止痛。用于外感风邪引起的怕风发热,偏正头痛,鼻塞,牙疼。 |
清热平肝,降逆止痛。用于肝热上升引起:头痛脑涨、眩晕耳鸣、烦躁易怒、失眠多梦、高血压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肝肾功能不全、造血系统疾病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及体弱虚寒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白芷﹑薄荷﹑川芎﹑防风﹑甘草﹑藁本﹑黄连﹑黄芩﹑荆芥穗﹑桔梗﹑菊花﹑连翘﹑蔓荆子﹑羌活﹑栀子。 |
磁石、牛膝、清半夏、酒曲、酒曲(炒)、薄荷脑、冰片、猪胆粉、朱砂。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水丸;味苦。 |
本品为紫红色的水丸,除去外衣,显棕褐色;气清凉,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体虚者慎用。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的患者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处方药,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本品含朱砂,不宜长期服用,并避免与含汞制剂同时服用,连服不宜超过两周;因特殊情况需长期服用,应检查血、尿中汞离子浓度和肝肾功能,超过规定限度者立即停用; 3.服用本品时应避免与茶碱、心得安类药物以及含溴、碘如溴化物、巴氏合剂、三溴合剂、海带、海藻等物质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