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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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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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0.3g |
每瓶装40ml |
生产企业 |
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422 |
国药准字B20020604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养血,暖宫调经。用于血虚气滞、下焦虚寒所致的月经不调、痛经,症见行经后错、经量少、有血块、小腹疼痛、经行小腹冷痛喜热、腰膝痠痛。 |
益气补血,通络下乳。用于改善妇女产后气血虚弱引起的无乳,少乳,乳汁清稀。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40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忌食辛辣、勿过食咸味、酸味. |
成分 |
艾叶(炭)香附(醋灸)吴茱萸(制)肉桂、当归、川穹、白芍(酒炒)、地黄、黄芪(蜜炙)、续断。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龙眼肉,大枣,鸡血藤,章鱼,木瓜,生姜,王不留行,通草 |
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至黑色的小蜜丸或大蜜丸;气微,味甘而后苦、辛。 |
本品为棕色至红棕色的澄清液体;气微腥,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8.治疗月经不调,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勿过食咸味、酸味,宜食富有营养的食物。2.恶露过多者不宜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合并有肝病、肾病、心脏病、结核病等疾病者,应向医师咨询。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荨麻疹史者慎用。5.若乳房红肿热痛,或乳汁突然减少,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7天,乳汁未见增多,应去医院就诊。7.若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或乳儿有不良反应,均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