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9g*14袋/盒 |
|
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633 |
国药准字Z20073205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补血,暖宫调经。用于子宫虚寒,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腰酸带下。 |
养血,调经,止痛。用于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艾叶﹑白芍﹑川芎﹑当归﹑地黄﹑蜂蜜﹑黄芪﹑肉桂﹑吴茱萸﹑香附﹑续断。 |
当归、川芎、香附(醋炙)、白术(麸炒)、白芍、赤芍、延胡索(醋炙)、熟地黄、大枣、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至黑色的小蜜丸;气味味甘而后苦,辛 |
本品为黄色至深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8.治疗月经不调,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 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一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