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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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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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9g*14袋/盒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633 |
国药准字Z42021403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补血,暖宫调经。用于子宫虚寒,月经量少、后错,经期腹痛,腰酸带下。 |
本品补养气血。本品用于气血亏虚,面色萎黄,头晕乏力,月经量少色淡。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确定。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外感发热实证患者忌服。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艾叶﹑白芍﹑川芎﹑当归﹑地黄﹑蜂蜜﹑黄芪﹑肉桂﹑吴茱萸﹑香附﹑续断。 |
本品主要成份阿胶; 白芍; 川芎; 当归; 党参; 茯苓; 甘草; 黄芪; 熟地黄。 |
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至黑色的小蜜丸;气味味甘而后苦,辛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甘,微苦,涩、辛。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8.治疗月经不调,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脾胃功能不足者,服用本药宜减量或配以调理脾胃的药,或先调理脾胃,再用本药。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感冒类药。 3.本品宜空腹或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