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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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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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虎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903 |
国药准字Z20060388 |
说明 | ||
适应症 |
理气养血,暖宫调经。用于血虚气滞、下焦虚寒所致的月经不调、痛经,症见行经后错、经量少、有血块、小腹疼痛、经行小腹冷痛喜热、腰膝痠痛。 |
养血疏肝,健脾利湿,活血调经。用于血虚、肝郁、脾虚型的原发性痛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一丸,一天2-3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经前3天开始服药,连服10天,三个月经周期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数病人可见咽干及消化道反应,一般不影响继续治疗。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感冒发热者忌用。 |
成分 |
艾叶(炭)、香附(醋制)、吴茱萸(制)、肉桂、当归、川芎、白芍(酒炒)、地黄、炙黄芪、续断。辅料为蜂蜜。 |
白芍、当归、川芎、白术、茯苓、泽泻。 |
性状 |
本品为深褐色至黑色的球形大蜜丸;气微,味甘而后苦、辛。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粉末;气微,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 8.治疗月经不调,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孕妇慎用。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5.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