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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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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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6g*48片 |
28g |
生产企业 |
山东润华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天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1121 |
国药准字H20053693 |
说明 | ||
适应症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伤风感冒及上呼吸道感染。 |
用于由伤风感冒所致的鼻塞、昆虫叮咬、皮肤皲裂、轻度烧烫伤、擦伤、晒伤及皮肤瘙痒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5片,一日3次。 |
外用。伤风感冒涂于鼻下;昆虫叮咬或皮肤皲裂等,涂于患处,一日3~4次。 |
副作用 |
1.可见恶心、呕吐、上腹不适。2.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4.偶见胃肠道出血或溃疡。 |
偶见皮肤刺激症状。 |
禁忌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羚羊角、水牛角浓缩粉、忍冬藤、野菊花、北豆根、阿司匹林、马来酸氯苯那敏、维生素C。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水杨酸甲酯3.33毫克、樟脑90毫克、薄荷脑13.5毫克、 松节油0.83毫克。辅料为:桉油、白凡士林、液状石蜡、甘油50毫克、聚山梨酯80 、羟苯乙酯。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淡褐色;味酸。 |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具芳香气,有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本品含阿司匹林、马来酸氯苯那敏、维生素C。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若伤风感冒长期未愈或同时有发烧者,不宜用本品,应到医院诊治。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本品含有水杨酸甲酯,婴儿不宜长期使用。 6.本品不应大面积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