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砂消食口服液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金砂消食口服液

温胃降逆颗粒

规格

每支装10ml

每袋装1.2g
生产企业

河南省奥林特药业有限公司

新疆天山制药工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20051

国药准字Z20026130
说明
适应症

理气导滞,消食化积,醒脾开胃。适用于食滞、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偏食厌食。

温中散寒,缓急止痛。用于胃寒所致的胃脘疼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用法用量

口服,儿童:3岁以下,每次10毫升,一日2次;3~11岁,每次10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上,每次20毫升,一日2次。成人:每次20毫升,一日3次。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副作用

极少数有恶心现象。

尚不明确。

禁忌

胃十二指肠溃疡病及胃酸过多者忌服;禁食油腻。

孕妇禁用;内有火热者禁服。

成分

鸡内金、砂仁、山楂(焦)、麦芽(炒)、六神曲、菜菔子、陈皮、甘草(炙)、蜂蜜。

肉桂 ,延胡索 ,牡蛎, 小茴香, 砂仁 ,高良姜, 甘草, 白芍, 淀粉, 糊精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慎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如有少量沉淀,服前摇匀,不影响疗效。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