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砂消食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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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金砂消食口服液

羔羊胃提取物维B12胶囊

规格

每支装10ml

每粒含凝乳酶活力不少于40单位,胃蛋白酶活力不少于15单位,维生素B1210μg
生产企业

河南省奥林特药业有限公司

新疆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B20020051

国药准字H65020388
说明
适应症

理气导滞,消食化积,醒脾开胃。适用于食滞、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偏食厌食。

用于慢性胃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胀满、食欲不振等。对婴儿吐奶和消化不良性腹泻有良好效果。

用法用量

口服,儿童:3岁以下,每次10毫升,一日2次;3~11岁,每次10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上,每次20毫升,一日2次。成人:每次20毫升,一日3次。或遵医嘱。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只服内容物,用水冲服,一次1粒,一日3次:六个月以下婴儿半粒,一日3次。

副作用

极少数有恶心现象。

临床试验发现个别病例有胃部不适及背部瘙痒感,停药后即消失。

禁忌

胃十二指肠溃疡病及胃酸过多者忌服;禁食油腻。

胃黏膜出血患者禁用。

成分

鸡内金、砂仁、山楂(焦)、麦芽(炒)、六神曲、菜菔子、陈皮、甘草(炙)、蜂蜜。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羔羊胃提取物200毫克(凝乳酶活力不少于40单位,胃蛋白酶活力不少于15单位),维生素B1210微克。辅料为: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本品的内容物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味腥,有引湿性。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慎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如有少量沉淀,服前摇匀,不影响疗效。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2.用水冲服时,水温不得超过40℃。3.本品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6以上不稳定。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