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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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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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55g |
每粒装0.25g |
生产企业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020 |
国药准字Z53020129 |
说明 | ||
适应症 |
消肿止痛、祛风燥湿。用于痔疮术后、炎性外痔所致的肛门肿胀、疼痛,中医辨证为湿热壅滞证。 |
止血镇痛,活血散瘀,祛风除湿。用于胃溃疡出血,支气管扩张,咯血,功能性子宫出血,月经过多,眼底出血,眼结膜出血,鼻衄,痔疮出血,软组织 挫伤,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腰腿痛等。 |
用法用量 |
每次一袋,加1000ml沸水冲化后,趁热先熏后洗患处,每次30分钟,一日2次。 |
口服 一次2-3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用。 |
1.服后一日内,忌食蚕豆、养、酸冷及鱼类。 2.孕妇忌服。 3.血小板减少性紫瘢及血液病引起的出血性疾病禁用。 |
成分 |
玄明粉、马齿苋、金银花、枯矾、荆芥。 |
三七、重楼、制黄草乌、紫金龙、玉葡萄根、滑叶跌打、大麻药、金铁锁、西南芩、石菖蒲。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的粉末;气微。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黄棕色的粉末;气微香,味苦、微麻。 |
注意事项 |
1.使用过程中勿烫伤皮肤。 2.合并有化脓性感染、有全身症状、血象明显增高者需给予相应的治疗措施。 3.术后肛门排气后开始给予药物熏洗。 4.临床试验中,1例试验组患者疗前ALT为35.OU/L,疗后为112.OU/L,原因不明,不能排除与试验药物的关系。 |
1.服后一日内,忌食蚕豆、养、酸冷及鱼类。 2.孕妇忌服。 3.血小板减少性紫瘢及血液病引起的出血性疾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