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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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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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3g |
每10丸重0.6g |
生产企业 |
江西金水宝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890003 |
国药准字Z44020253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益肺肾、秘精益气。用于肺肾两虚,精气不足,久咳虚喘,神疲乏力,不寐健忘,腰膝痠软,月经不调,阳痿早泄。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益气养阴,清肺平喘,止咳化痰。用于气阴不足,痰热阻肺,喘息气短,吐痰黄粘,咽干口渴。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无明显毒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高血压、心脏病及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禁用。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发酵虫草菌粉(Cs-4)。 |
无患子根、墨旱莲、苦杏仁(去油)、五指柑、陈皮(蒸)、五指毛桃、白前、穿破石、桑白皮、枇杷叶、白花鬼灯笼、甘草、胡颓子叶、盐酸麻黄碱、党参。辅料为金礞石、蜂蜜、糊精、滑石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浅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微苦。 |
本品为棕色的水蜜丸;味甘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气阴两虚,痰热阻肺者,不适宜用于哮喘发作期。3.本品含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及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4.儿童及脾胃虚寒者慎用。5.服药期间,若患者哮喘又急性发作;或是出现外感发热恶寒,或是咳嗽喘息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均应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