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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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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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1g |
每片重0.8g |
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丹东医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407 |
国药准字Z20080500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生津,清热利咽,润肺开音。用于慢性咽喉炎 |
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急慢性桃体炎、急慢性咽喉炎、上吸吸道感染。 |
用法用量 |
含服。每小时4片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有腹泻、腹痛等不良反应报告。 |
禁忌 |
忌辛辣、鱼腥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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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地黄、玄参、西青果、蝉蜕、麦冬、胖大海、南沙参、太子参、陈皮、薄荷油 |
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或棕色的片;味甜,具清凉感 |
本品为棕黄色的分散片;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凡病因为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痛及声哑者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咽喉痛及声哑加重或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大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