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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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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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1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华佗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岳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73319 |
国药准字Z37021212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生津,清热利咽。用于肺热阴伤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口干咽燥;急、慢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亦可用于放疗引起的咽干不适。 |
健脾和胃,生津止泻,用于脾胃气虚所致的泄泻,症见大便泄泻、腹胀腹痛、纳减、呕吐、口干、倦怠乏力、舌淡苔白。 |
用法用量 |
含服。每小时2片。 |
口服。10岁以上儿童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0岁以下儿童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地黄、玄参、南沙参、太子参、麦冬、蝉蜕、胖大海、西青果、陈皮、薄荷油。 |
党参、白术、茯苓、葛根、木香、广藿香、甘草。辅料为蔗糖、山梨酸等。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或棕色的片;味甜,具清凉感。 |
本品为深棕色的黏液体;气香、味甜,微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厚味食物。2.不适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痛及声哑者。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服药7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咽喉痛及声哑加重或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2.婴幼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呕吐腹泻后舌红口渴,小便短赤者慎用。4.腹痛泄泻严重或有脱水表现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5.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