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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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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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1)0.5g(2)1g |
每粒装0.5g(相当于原药材1.5g) |
生产企业 |
山东华洋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黄河中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069 |
国药准字Z20050575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生津,清热利咽。用于肺热阴伤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口干咽燥;急、慢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亦可用于放疗引起的咽干不适。 |
扶正固本,滋阴养胃,调理中焦,行气消导。用于慢性胃炎所引起的胃脘灼热胀痛,手足心热,口干、口苦,纳差,消瘦等症。 |
用法用量 |
含服。每小时2片。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有恶心、腹泻等不良反应报告。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地黄、玄参、南沙参、太子参、麦冬、蝉蜕、胖大海、西青果、陈皮、薄荷油。 |
党参、陈皮、黄精(蒸)、菟丝子、白术(炒)、玄参、乌梅、山楂等。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或棕色的片;味甜,具清凉感。 |
本品为软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至黑色的混悬液;气特异,味微酸、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厚味食物。2.不适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痛及声哑者。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服药7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咽喉痛及声哑加重或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孕妇慎用。3.湿热胃痛证及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未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