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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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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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0ml |
5g*10袋 |
生产企业 |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704 |
国药准字Z45022080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生津,清热利咽,用于肺热阴伤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口干咽燥;急、慢性咽喉炎见上述症候者。亦可用于放疗引起的咽干不适。 |
滋阴养胃,清热解酒,生津止渴。用于胃阴不足,口干咽燥,饥不欲食,舌红少津,酒后津枯虚热,酒醉烦渴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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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地黄,玄参,麦冬,南沙参,太子参,胖大海,西青果,蝉蜕,陈皮,薄荷油。辅料为蔗糖,枸橼酸,苯甲酸钠。 |
鲜石斛、葛根、三七。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味微甜,具清凉感。 |
本品为浅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痛及声哑者。 4.急性者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咽喉痛及声哑加重或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食物。 2.小儿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