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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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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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9袋 | |
生产企业 |
东莞市亚洲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621 |
国药准字Z20090061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生津,清热利咽,用于肺热阴伤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口干咽燥;急、慢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亦可用于放疗引起的咽干不适。 |
清热凉血,滋阴养肾。用于治疗慢性肾小球肾炎普通型肝肾阴虚内热证,证见目睛干涩,视物模糊,头晕耳鸣,五心烦热,口干咽燥,腰肌酸痛,小便赤灼热,心烦口渴,夜寐不安,舌红少苔或舌红,脉细数或数。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一袋,一日三次。 |
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药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地黄、玄参、西青果、蝉蜕、麦冬、胖大海、南沙参、太子参、陈皮、薄荷油。辅料为蔗糖、尼伯金乙酯、苯甲酸钠。 |
旱莲草、女贞子、地黄、山药、当归、川芎、赤芍、狗脊(烫)、茯苓、猪苓、车前子(盐炒)、茜草、大蓟、小蓟、栀子、马齿苋、地榆。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味微甜,具清凉感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颗粒剂,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厚味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痛及声哑者。4.急性者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咽喉痛及声哑加重或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慎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