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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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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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12片 |
12片 |
生产企业 |
上海方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177 |
国药准字H2302283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疏风,解毒止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咽痒,咳嗽咯痰。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2次。 |
用法用量:详见说明书 |
副作用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孕妇忌服。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柴胡、金银花、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马来酸氯苯那敏。 |
小儿氨酚黄那敏 |
性状 |
本产品为片剂。 |
本品为淡黄色或淡橙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盐酸金刚烷胺。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用本品可能会引起轻度嗜睡,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以免发生事故。4.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