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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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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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30ml |
2ml:40mg |
生产企业 |
吉林三九金复康药业有限公司 |
福建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1043 |
国药准字H35021393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养阴、清热解毒。金复康口服液用于治疗原发性非小细胞肺癌气阴两虚证不适合手术、放疗、化疗的患者,或与化疗并用,有助提高化疗效果,改善免疫功能,减轻化疗引起的白细胞下降等副作用。 |
主要用于治疗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恶性生殖细胞瘤,白血病,对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卵巢癌,非小细胞肺癌,胃癌和食管癌等有一定疗效。 |
用法用量 |
金复康口服液用于口服,每次30ml,每日3次,30天为一疗程,可连续使用2个疗程,或遵医嘱。 |
静脉滴注。将本品需用量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浓度每毫升不超过0.25mg,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实体瘤:一日60至100mg/m2,连续3至5天,每隔3至4周重复用药。白血病:一日60至100mg/m2,连续5天,根据血象情况,间隔一定时间重复给药。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按体表面积100至150mg/m2,连用3至4日。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服药后可出现轻度恶心、呕吐或便秘。 |
1.可逆性的骨髓抑制,包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多发生在用药后7至14日,20日左右后恢复正常。 2.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口腔炎等消化道反应,脱发亦常见。 3.若静脉滴注过速(<30分钟),可有低血压,喉痉挛等过敏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骨髓抑制,白细胞、血小板明显低下者禁用。 2.心、肝肾功能有严重障碍者禁用。3.孕妇禁用。 |
成分 |
黄芪、北沙参、麦冬、女贞子(酒制)山茱萸、绞股蓝、淫羊藿、葫芦巴(盐水炒)、石上柏、石见穿、重楼、天冬。 |
依托泊苷。 化学名称:化学名称为4-去甲基表鬼臼毒素-9-[4,6-O-(R)-亚乙基-β-D-吡喃葡萄糖苷]。 |
性状 |
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液体,久置可有少量轻摇易散的沉淀;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本品有少量轻摇易散的沉淀,一般不影响使用。 |
1.本品不宜静脉推注,静滴时间速度不得过快,至少半小时,否则容易引起低血压,喉痉挛等过敏反应。 2.不得作胸腔、腹腔和鞘内注射。 3.本品在动物中有生殖毒性及致畸,并可经乳汁排泄,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和肝肾功能。 5.本品稀释后立即使用,若有沉淀产生严禁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