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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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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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丸重1g |
120毫升 |
生产企业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九华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813 |
国药准字B20020208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清肺,化痰利咽。用于阴虚肺热而致的咽喉肿痛,慢性咽炎、喉炎。 |
补肺益肾,清肺止咳。用于阴虚久咳及痰热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60~120粒(6克~12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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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者及痰热阻肺喘证者禁服。 |
成分 |
玄参、地黄、麦冬、黄芩、丹皮、赤芍、川贝母、泽泻、薏苡仁(炒)、石斛、僵蚕(麸炒)、薄荷、胖大海、蝉蜕、木蝴蝶、甘草。辅料为:蜂蜜。 |
虫草菌粉、川贝母、枇杷叶、蜂蜜等。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气微,味甘。 |
本品为棕红色至暗棕色的半流体;气香、口感好、有清凉感。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不适用于外感风邪所致的咽喉痛、声音嘶哑者。5.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咽喉痛、声音嘶哑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