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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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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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丸重1g |
60g/瓶 |
生产企业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紫鑫般若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813 |
国药准字Z22024780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清肺,化痰利咽。用于阴虚肺热而致的咽喉肿痛,慢性咽炎、喉炎。 |
滋阴清热,固经止带。用于阴虚血热,月经先期,经血量多、色紫黑,白带量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60~120粒(6克~12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g,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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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辛辣、生冷食物。 |
成分 |
玄参、地黄、麦冬、黄芩、丹皮、赤芍、川贝母、泽泻、薏苡仁(炒)、石斛、僵蚕(麸炒)、薄荷、胖大海、蝉蜕、木蝴蝶、甘草。辅料为:蜂蜜。 |
盐关黄柏、酒黄芩、麸炒椿皮、醋香附、炒白芍、醋龟甲。辅料无。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气微,味甘。 |
本品为黄色至黄棕色的球形或类球形的水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不适用于外感风邪所致的咽喉痛、声音嘶哑者。5.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咽喉痛、声音嘶哑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大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7.月经过多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8.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