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10丸重1g |
0.25gx72片 |
生产企业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旺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813 |
国药准字Z14020533 |
说明 | ||
适应症 |
养阴清肺,化痰利咽。用于阴虚肺热而致的咽喉肿痛,慢性咽炎、喉炎。 |
滋阴养血,宁心安神。用于阴虚血少,头眩心悸,失眠健忘 |
用法用量 |
口服,水蜜丸60~120粒(6克~12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玄参、地黄、麦冬、黄芩、丹皮、赤芍、川贝母、泽泻、薏苡仁(炒)、石斛、僵蚕(麸炒)、薄荷、胖大海、蝉蜕、木蝴蝶、甘草。辅料为:蜂蜜。 |
仙鹤草、墨旱莲、鸡血藤、熟地黄、地黄、合欢皮、首乌藤。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蜜丸;气微,味甘。 |
本品为片剂。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孕妇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不适用于外感风邪所致的咽喉痛、声音嘶哑者。5.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咽喉痛、声音嘶哑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2.哺乳期妇女慎用。 3.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4.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