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藤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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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金刚藤颗粒

双氯芬酸钾片

规格

每袋装6g

25mg
生产企业

陕西海天制药有限公司

湖北安联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223

国药准字H10980020
说明
适应症

清热解毒,消肿散结。用于附件炎和附件炎性包块。

本品适用于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 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 术后的疼痛与炎症,如牙科或矫形手术后等; 妇科的疼痛与炎症,如原发性痛经或附件炎等; 脊柱综合征引起的疼痛; 非关节性风湿病; 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用法用量

饭后开水冲服。一次1 袋,一日3 次,30天为一个疗程。

口服,饭前服用成人,100~150mg/天;症状较轻者以及14岁以上儿童,75~100mg/天,分2 ~3次服用原发性痛经,一般剂量50~150mg/天,根据病情可以提高至最大剂量,200mg/天,或遵医嘱

副作用

临床试验中,个别病例出现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血清肌酐轻微升高,是否与本品有关尚无法判定。

1.胃肠反应: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约见于10%服药者,主要为胃不适、烧灼感、返酸、纳差、恶心等,停药或对症处理即可消失。其中少数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

2.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

3.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不良反应,轻者停药并相应治疗后可消失;

4.其他少见的有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出现黄疸、皮疹、心律失常、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停药后均可恢复。

禁忌

孕妇禁用。

1.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2.对本品以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3.乙酰水杨酸或其它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引起哮喘、荨麻疹或急性鼻炎的患者禁用

成分

金刚藤。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钾

性状

本品为棕色或棕红色的颗粒,气微香,味甜、微苦。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1.有胃肠道疾病、胃肠道溃疡史以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2.有心、肾功能损害的症状或病史者,老年患者,服用利尿剂以及由于任何原因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

3.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发生肝功损害时应停用本品

4.有眩晕史或其它中枢神经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

5.应注意本品与锂制剂、地高辛制剂、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糖药和氨甲喋呤等配合使用的剂量及不良反应

6.老年体弱及体重较低者的患者应降低本品用量

7.孕妇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