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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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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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g |
15克:硝酸益康唑0.15克与曲安奈德15毫克 |
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492 |
国药准字H2009361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治疗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敏感的皮炎,该症同时伴有由对新霉素敏感的细菌或怀疑是新霉素敏感的细菌引起的二重感染,包括接触性皮炎、过敏性皮炎及各型湿疹等皮肤病。 |
用于湿疹、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体癣、股癣以及手足癣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于患处,一天2次。连续使用本品不宜超过2周。 |
外用。每日早晚各1 次。挤压少许乳膏,以手指涂擦患部,随后轻轻按摩,以利药物渗入皮肤。 |
副作用 |
报道和外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有关的局部副作用尤其是封闭式地敷药时,包括:灼烧感,痒,刺痛,干燥,多毛,突发粉刺,色素沉着,口周围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皮肤浸润,继发性感染,皮肤萎缩,痱子等。和外用新霉素有关的耳毒性、肾毒性、过敏反应也有报道。 |
少数使用者皮肤会有灼热感、瘙痒和红肿等现象发生。 |
禁忌 |
禁用于对本品任何组分有过敏史的病人。 |
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痘)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克含倍他米松戊酸酯以倍他米松计为1毫克及硫酸新霉素3500单位。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益康唑10毫克。辅料为:白凡士林、霍霍巴油、GD9122、山梨醇、丙二醇、2,6-二叔丁基对甲酚、羟苯甲酯、倍他环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外用皮质激素可能发生任何系统使用皮质激素包括肾上腺抑制剂时发生的副作用,尤其是婴儿和儿童使用时。 大面积外用或封闭式涂敷可导致皮质激素或新霉素全身性吸收。避免将新霉素用于开放性伤口或损伤的皮肤。婴儿和儿童或长时间使用时更应注意。延长外用抗生素的使用可能导致非敏感细菌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如果发生刺激、过敏或深度感染应停药并治疗。本药不能用于眼睛。慎用于面部、皮肤褶皱部位如腋下、腹股沟等。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腔内、鼻等)。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 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4. 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 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