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他米松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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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倍他米松乳膏

丁酸氯倍他松乳膏

规格

1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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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2106

H20160137
说明
适应症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等。

用于短期治疗和控制湿疹和皮炎,包括特应性湿疹、原发刺激性和过敏性皮炎。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2-4次,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外用。本品适应于成年及12岁以上儿童。将本品适量轻涂于患处,一天2次,最长使用达7天。7天内症状清除,即可停止治疗。若7天内症状未缓解或症状加剧,建议患者咨询医生。若7天后症状缓解单仍需治疗时,建议患者咨询医生。

副作用

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毛囊炎、口周皮炎以及继发感染。

根据系统器官分类与发生频率,将不良反应列出如下:其余详见说明书。

禁忌

1.禁用于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病、体癣、股癣等。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2.破损皮肤或病毒性皮肤病(如:单纯性疱疹,水痘)、真菌性皮肤病(如:念珠菌病,癣)及细菌性皮肤病(如:脓包病)者禁用。

3.痤疮患者禁用。

成分

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克含倍他米松戊酸酯以倍他米松计为1毫克及硫酸新霉素3500单位。化学名:16β-甲基-11β,17α,21-三羟基-9α-孕甾-1,4-二烯-3,20-二酮分子式:C22H29FO5分子量:392.461

本品主要成份为丁酸氯倍他松。

性状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1.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

2.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

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由于封包情况下可能增加所有局部外用糖皮质激素的全身吸收,故可能在婴儿及儿童中引起肾上腺功能抑制。婴儿和低龄儿童治疗湿疹和皮炎时,

需咨询并得到医生的监护。故本品应限于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使用,不能包裹用药局部,且联系使用不得超过7天。

2.未得到医生确诊的情况下,不推荐患者在同一部位的治疗超过两次。

3.本品可能会掩盖或加剧其他病症,因此建议患者仅用于治疗湿疹和皮炎。尤其不要在腹股沟、生殖器或趾间等易受真菌感染的部位使用本品。

4.本品不能用于面部,因其可能导致痤疮样脓包或口周皮炎。

5.请特别注意不要让本品进入眼内,因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要可能导致青光眼。

6.之一性皮炎的治疗应咨询医生,因此类皮炎会涉及到本品不能使用的皮肤部位。

7.请吻合用其他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药,无论处方药货非处方药(如:氢化可的松),合用这些药物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8.不建议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药治疗银屑病,此类药可能导致银屑病复发或加重。因此,应在医生监护下进行银屑病治疗。

9.本品辅料包括十八十六醇,其可能会引起皮肤局部不良发应。

10.请勿将乳膏涂于已使用任何措施(石膏敷盖物,手套或薄膜)进行治疗的地方。他将导致更多的药物透过皮肤。

11.注意避免接触以下诱因:含镍金属物品(如:耳环或耳钉、硬币、珠宝、金属钮扣等)、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清漆、胶水以及某些植物和种子等,

建议湿疹或者皮炎患者使用润肤或者保湿产品(如乳膏类产品),以保障皮肤的湿度,从而防止出现因接触以上诱因而引起的皮炎。